第四百七十章热血正义冲啊-《穿书后我成了恶毒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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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记者义愤填膺:“就是!该杀!”

    姓于的现在才算是彻底慌了,支支吾吾不肯走,被常青一脚踹到膝窝里,踉跄了几步,再也不敢不走。

    只是心里的泪都要流成河了。

    他就是拿个通知书而已,多大点事儿,常青这人非得拿这点破事儿做文章。

    他自问也没得罪过他啊,不过是跟着别人嘴贱说了几句闲话,就要遭这么大罪,这他娘的,可太不公平了。

    别的人说的还更过分呢,把他睡女人的事儿说的有鼻子有眼的,这个常青怎么不找别人就盯上他了?

    就常青这做作劲儿,说他和余娇娇没一腿他都不信——要是真没啥关系他怎么可能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儿就一副恨不得他当场吃枪子儿的样子?

    说起来他们还算有点亲戚的,常青就算不看他们多年交情的面子,好歹也看看季玉梅的面子吧?

    他侄媳妇儿好歹也叫他一声叔的!

    本来想着这点破事儿最多教育几天也就回去了,谁知道运气这么不好竟然碰上了省报的记者!

    不管什么时候人们有两样东西是最害怕的。

    一是公安局,二是上报纸。

    如果是好事还罢了,做了好事的,除了个别本性谦和的,大部分人都是恨不得宣传的越多人知道越好。

    但做了坏事就不一样了。

    干了坏事那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本来姓于的以为教育几天也就完事儿了,除了几个公安老于常青和邮局几个人外,知道的人不多,也不至于太丢脸。

    但是,一旦见报可就不一样了!

    见报的话是会被作为典型的,关键是,不管是好事坏事,作典型的都会有照片的!

    到时候岂不是全省都知道他是个自家孩子考不上大学就抢别人名额的坏分子了?

    他丢脸也就算了,到时候肯定还会有有心人想知道他是想给谁抢名额的,到时候他女儿不也要跟着全省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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